关于评选2023年度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赵晓芳发布时间:2023-03-09浏览次数:1475

外语学院本科毕业班同学:

按照沪教委学【2023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关于评选2023年度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2023年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已开始,请认真阅读《上海理工大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和《外语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外语学院将评选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优毕)29名、上海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市优毕)12名,市优毕名额包含在校优毕名额内。

一、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均可申请,于2023年3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到辅导员邮箱57130748@qq.com邮件名称:姓名-申请优秀毕业生,同时,将全套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纸质版送交学院307辅导员老师处。提交材料包括:1、各类奖学金证书、竞赛奖状、志愿者证书证明、各级荣誉证书、无偿献血证书等扫描(拍照)电子版的压缩包;2、按要求填报附件中的优毕汇总评分表(该表格不需要交纸质版)。

特别注意:以上每一份附件须重命名,写明全称如“***比赛***就业证明研究生预录取证明等,务必按照要求发送申请材料,尤其是证明材料如不完整不规范则有可能延误评选

二、学院汇总申请材料后将组织验证评选,《外语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打分排序,初步评定29名校优毕候选人和12名市优毕候选人,并在学院范围公示5天。

三、所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获评学生自行下载填报《2023校优毕登记表》。该表一张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可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并由本人黑色水笔签名。务必使用第一人称填写主要事迹,内容充实,具体要求见样表,请勿自行调整登记表格式。两张表格于2023329日前交给辅导员。

    获评市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届时根据通知登录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系统进行申报,系统填写导出后下载进行盖章,一式2份。

四、对应届退伍且在部队期间获得个人荣誉的同学(学院需审核个人荣誉奖状原件)的毕业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新疆西藏专招生毕业生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评选优秀毕业生,也须按时提交申请材料。

 

外语学院

202339


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上理工【2021】96号).pdf

外语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doc  

优毕评分汇总表.xlsx

2023校优毕登记表(正反面打印 一式两份).xlsx

2023校优毕登记表(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