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学院关于开展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梁作甲发布时间:2026-03-23浏览次数:49

外语学院2026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优良学风,激励广大毕业生奋发成才,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外语学院2026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

注:在职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及延期毕业研究生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

二、评选名额及类别

校级优秀毕业生:共13名。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的毕业生人数比例及申报质量进行统筹分配。

市级优秀毕业生:共6名,在获评“校级优秀毕业生”的人选中,择优推荐产生“上海市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具体条件参照学校相关文件与学院评选办法执行。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与材料提交(323日—325日)

符合条件的同学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下材料提交及线上填报。

纸质材料提交:

请于325日(星期三)17:00前,将以下材料装订(按顺序排列),交至辅导员办公室。

《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电脑填写打印,导师、本人签字确认。

成绩单:教务系统最新打印版,须显示加权平均成绩并有教务公章。

学术成果证明:已发表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本人姓名及题目处需圈注)、论文正文页及期刊封底复印件。提交时须携带原件供现场核验。

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奖状、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提交时须携带原件供现场核验。

线上填报:

填写在线表格《优秀毕业生申请评分表》。各类奖项及成果的填报顺序须与纸质支撑材料顺序保持一致。

(二)学院评审(326日—330日)

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依据量化评分标准确定拟推荐名单。

(三)结果公示(331日—47日)

评审结果将在学院官网及公告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映。

五、工作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申请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已获荣誉者撤销称号,并视情节轻重依据校纪校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严守时间节点。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不再受理补报。

特此通知。

外语学院

2026323


附件1:外语学院2026届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pdf

附件2:外语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

附件3:外语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