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的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史烨妙发布时间:2019-11-18浏览次数:1615字体:

为了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按照《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两级管理实施办法》(上理工研[2015]155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中期考核时间

    第四学期末(6月份)。

  2. 中期考核要求

  3. 学生认真阅读论文中期考核流程,下载并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生中期检查表,交导师填写意见。

  4. 学生完成论文初稿,由班长统一交给学院。

  5. 指导教师审阅所指导的硕士生毕业论文初稿,填写导师意见并签字。

  6. 学生准备5分钟的电子讲演稿,向论文中期检查小组陈述论文完成情况及导师修改意见。

    三、论文中期检查

  7. 各学位点成立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小组(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指导教师),负责检查硕士生毕业论文初稿。

  8. 论文检查小组对论文进行评阅,给出评议意见和修改意见。记录员认真记录小组检查意见,经组长签名后上交学院。

  9. 论文检查小组认为需要作重大修改的论文,需参加学院内部的硕士生毕业论文盲审。

     

     

    注: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上海理工大学外语学院,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上海理工大学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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