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将外语学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操作流程安排如下:
一、材料申报
1、评选名额
2023年外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名额:由研究生院审定为4名。
2、申报条件
已进行学籍注册且在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2021级、2022级、2023级在读硕士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延迟毕业或在职攻读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
3、申报材料
(1)《外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2)《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见附件)。硕士研究生可提交1封校外专家推荐信。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要有较深入的了解。
(3)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发表论文的期刊复印件(验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等相关佐证材料。(提醒:请申报人上交复印件,带好原件进行审核)。
(4)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在申请时,不可重复使用当年参评的研究成果。
(5)对新入学的研究生,重点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复试考核评价情况。新入学研究生获得的各类成果、获奖等须为2022年9月1日之后。
4、申报时间
(1)9月15日-9月19日,研究生自行准备申报材料。
(2)9月19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国合楼517室。
二、材料评审
申报材料收齐后,由学院统一安排审核工作。
1.评审时间
9月20日-9月22日
2.材料预审核
(1)课程学习成绩:由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审核
(2)科研论文:由科研秘书审核
(3)专利:由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审核
(4)竞赛获奖:由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审核
(5)政治思想表现及集体活动情况:由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审核
3.材料终审
由“外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最终评审,按学校下达名额确定入选名单,同时确定一定数量的备选名单。
三、入选及备选名单公示
1、学院公示时间:9月25日-10月8日
2、学院公示内容
学院将入选名单与备选名单同时公示,公示材料将公布于“外语学院-研究生工作通知”中。若公示期间入选学生有异议并查实,则按备选名单顺序递补。
公示结束无异议,入选学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于10月8日下午5:00前交至国合楼517室。
四、评审结果及材料上报
按照相关要求将评审材料及其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
学校审定及公示阶段:10月9日-10月18日
外语学院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