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学院关于评审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何伟琴发布时间:2026-09-10浏览次数:10字体: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我校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下简称“三奖”)评审工作正式启动。学校相关通知详见:https://xsc.usst.edu.cn/2026/0908/c12873a370158/page.htm。按照校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会议要求,现将我院申报相关细则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的在校学生,可自愿提交申请,请从本通知附件下载对应表格,按要求规范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材料提交要求

提交截止时间:2026914日上午9:00

接收邮箱:wy220a@usst.edu.cn

邮件主题:学号姓名-申请国奖/市奖/国励

报送材料清单(均作为邮件附件)

1)申请表;(2)佐证材料;(3)汇总表(仅国奖、市奖申报需要提交,国励无需提交汇总表)

文件命名规范:

申请表:学号姓名-国奖/市奖/国励-申请表

佐证材料:学号姓名-佐证材料

汇总表:学号姓名-申请国奖/市奖

材料填写规范:

申请表填写空间不足时,可缩小本人填写内容字号,不得改动表格原有字体格式,禁止擅自增加表格行数。如表格版面有限无法完整陈述,可在表格后空白处补充说明。

佐证材料: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统一整理至一份Word文档,保证图像清晰可读;每份证书上方标注奖项名称。

三、申请表填写细则

(一)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

获奖日期与颁奖单位如实填写:校内学习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获奖时间为每年4月、10月;其余奖项以证书落款年月、盖章单位为准。

奖项填报范围:仅填写20259月—20268月期间校级及以上奖项,其余奖项不予填报。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家庭收入栏填写2025-2026学年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相关收入信息。

曾获何种奖励”栏目可填写大学在读期间所有校级及以上奖励,不受2025-2026学年时间限制,奖项名称可简写。如有获奖证书,扫描件一并放入佐证材料Word文档。

四、成绩及综合测评填报说明

成绩排名填写2025-2026学年的加权平均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专业内排名。不清楚排名可咨询年级辅导员,也可暂不填写。成绩核算包含该学年主修专业所有修读课程(通识课、专业课、各类选修课等),不含二专业、辅修专业和微专业。

必修课门数一般一学年不超过30门,不包含任选课(公共选修课)。

综合考评(综合测评)排名一栏暂不填写。

五、评审安排

名额分配:国家奖学金2名,上海市奖学金3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待定。

申报规则:符合条件学生可同时申报三项奖项或其中两项,但同一学年最多只能获评其中一项。

国奖、市奖评审:学院资助评审工作组对申报材料开展初步筛选,择优确定入围人选,资助评审工作组917组织入围学生开展现场面试答辩,答辩结束后确定拟获奖名单并进行学院公示。

国励评审:不安排面试答辩。资助评审工作组依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生日常表现与申报材料完成初审,确定拟获奖名单并予以学院公示。

  后续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外语学院学工办

2026911

附件:

1、《上海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办法》上理工学【2026】2号.pdf

2、《上海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上理工学【2026】3号】.pdf

3、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表.doc

4、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5、2025-2026学年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表.docx

6、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