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思学、志远及乘风计划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褚艳玲发布时间:2021-06-01浏览次数:1131

各位老师:

    我校2021年思学、志远及乘风计划开始申报,申报条件请见下面具体通知及附件,请符合条件想申报的教师,在6月7日下班前,根据自己的申报类别选择性提交以下材料给学院人事:

1)个人申报表 电子版及纸质版

2)思学、志远、乘风计划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电子版

3)思学、志远计划候选人简况表 电子版

4)申请人申报附件材料1套,不超过40页,A4型纸双面复印,封面加盖部门公章,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近三年发表的重要论文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

 近三年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批件复印件等;

 近三年其它重要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


依据文件:

    思学计划实施办法(上理工〔2016〕60号).doc.doc

志远计划实施办法(上理工〔2016〕59号).doc.doc

《上海理工大学“乘风计划”实施》上理工〔2018〕72号.doc.doc


联系人:褚艳玲

联系电话:65679165

Email:chuyanling199510@126.com

                                                                         外语学院

                                                                        2021年6月1日

关于开展2021年度“思学”、“志远”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志远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上理工[2016]59号)《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培养思学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上理工[2016] 6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思学”、“志远”计划入选人员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思学”计划:

1近三年入职、年龄不超过33周岁的专任教师(198811日以后出生);

2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符合《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培养思学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入选条件成果统计时间自2018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2.“志远”计划:

1具有博士学位,首聘期满考核合格、教学科研业绩突出且年龄不超过36周岁的专任教师(198511日以后出生);

2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符合《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志远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入选条件成果统计时间从201611日起(其中2018年入选思学计划的申报人员,从2018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3.为支持学校重点建设学科青年人才的发展,对具有突出发展潜力和学术成绩的优秀人才,经专家委员会认定,可根据实际水平和能力进行申报。

二、遴选程序

1. 申报人填写《候选人申请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2. 学院(部、中心)组织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根据选拔条件、申请人述职与测评情况择优推荐,推荐名单及相关成果经部门公示后报人事处;

3.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结果上网公示;

4. 校长办公会审定入选人员名单;

5. 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按文件规定兑现特殊津贴(自202111日起算)。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申请人填写《候选人申请表》,所填教学、科研等业绩由部门审核盖章,部门填写《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两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报送前请先发送电子版)

2. 申请人申报附件材料1套,不超过40页,A4型纸双面复印,封面加盖部门公章,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近三年发表的重要论文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

 近三年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批件复印件等;

 近三年其它重要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已经获得上海市高校青年东方学者岗位计划上海特聘教师岗位计划(东方学者)上海千人计划等人才项目的教师,不再申报“思学”该计划。

2. 已获得沪江领军人才”C类及以上人才计划(项目)的教师,不再申报“志远”计划(获得上海市高校“青年东方学者岗位计划的教师除外)。

3. 纸质材料要严格按照要求整理、装订成册,申报表格式整齐、字体统一。

四、申报时间节点:

61日:学校下达通知

61日至8日:申报个人填写《个人申请表》,并将申报的科研业绩、本科教学业绩和研究生教学与培养业绩分别由部门进行审核(无法确认请到相关职能部门核实)。

615日前:所在部门择优推荐、排序,填写部门《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获得部门推荐的个人填写《候选人简况表》。

621日前:完成部门公示

622日:所有表格(纸质版含电子文档)及附件材料上报学校人事处。

 

附件:

1思学计划个人申请表.docx

2志远计划个人申请表.docx

2思学、志远计划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xlsx

3思学计划候选人简况表.docx(获部门推荐人员填写)

4志远计划候选人简况表.docx(获部门推荐人员填写)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55272052

人事处

2021531

关于开展2021年度“乘风计划”境外研修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丹发布时间:2021-06-01浏览次数:443

各有关部门: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乘风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上理工[2018] 72号)文件精神,学校启动开展2021年度“乘风计划”境外研修派送人员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热爱祖国,具有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够自觉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具有高尚的师德和优良的师风,能够深刻认识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时代使命与职业责任。诚信守诺,身心健康。

2年龄上要求一般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在本校工作年及以上,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研修计划可行性强,契合学科重点发展方向,且获得研修机构或导师的支持;

4. 研修机构应为“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100的高校(参照当年度QS、THE、ARWU和USNEWS四个世界大学排名),或ESI排名千分之一的学科;或导师为本学科领域国际一流知名学者。

5. 具有在境外工作、学习的外语交流能力,原则上须当年派出。

6. 同等条件下,入选“思学”、“志远”计划优先。

二、遴选程序

“乘风计划”境外研修坚持学校或学院(学科)派送原则,基本遴选程序如下:

1. 部门推荐。各部门根据学科、国际实验室建设需求提出建议名单,组织以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或校外同行专家为主的专家组进行评议,择优推荐,并公示。

获推荐人员填写《上海理工大学“乘风计划”境外研修申请表》,并附个人研修计划,学院填写《“乘风计划”境外研修推荐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学院将上述材料及相关辅证材料一并提交学校人事处。

2. 学校评审。学校对获推荐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提交“乘风计划“境外研修校评议组评审,确定派送人员初选名单,并校内公示;

3. 学校公布派送人员名单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上海理工大学“乘风计划”境外研修申请表》及境外研修计划,双面打印一份,须个人签名。

2. 《“乘风计划”境外研修推荐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由部门汇总,须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上述纸质版报送人事处报送前请先发送电子版),所有材料请在2021年6月22日前报送人事处。

 

附件:

1. “乘风计划”境外研修候选人申请表.docx

2. “乘风计划”境外研修基本情况一览表.xlsx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55272052

 

人事处

2021年531日